近兩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越來越嚴格,但安全事故依然屢見不鮮。一些地方和一些施工企業,為了施工安全,要求工程中使用的塔機、施工升降機使用年限不超過3年或5年,超過規定年限的不允許使用。這種規定有些是施工企業要求,有些是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有些雖然不是明文規定,但在執行過程貫徹這種要求。對這種縮短使用年限的規定,有人認為有利于保障使用安全;有人認為不利于產品質量提升,不利于優秀品牌發展,也是現有設備資源的浪費;有人認為使用年限不應一刀切,不同品牌應該區別對待。
為此,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施工機械化分會及建筑機械化雜志社聯合開展了塔機/施工升降機合理使用年限認知的行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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